近年來,隨著城鎮舊房改造的持續升溫,房屋拆除工程量大增,拆除事故頻頻發生。2004年11月10日、14日,河南登封市大冶鎮衛生院和湖南郴州市人民醫院先后發生拆除工程坍垌事故,均死亡3人以上,占當月全國建筑業重大事故總起數(6起)的三分之一; 2004年,四川南充市發生三起建筑拆除事故,三起事故共導致10人死亡、8人受傷,拆除事故死亡人數占2004年度該市建筑事故死亡總人數的50%以上。建筑物拆除事故呈現多發的趨勢,拆除工程的安全已成為當前建筑施工安全中的薄弱環節。接下來建筑拆除公司就為大家介紹為什么建筑拆除工程事故頻發。
1.單位(或岌包單位)違規發包
經調查,目前還有相當數量的建筑拆除工程承包單位無專業施工資質。根據《建筑法》第50條、《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11條的規定:建筑拆除工程必須由具有拆除工程專業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實施。《安全生產法》第41條也做了相應規定,即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2004年南充市發生的三起拆除工程事故均是建設單位在發包時,未進行認真的資質審查,讓不具有拆除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攬工程,其中南充美亞(集團)絲綢公司的晾絲棚拆除工程,是由一家沒有任何拆除施工經驗的私營機械廠承包;蓬安縣周口中學學生公寓拆除工程和儀隴縣新政鎮居民房拆除工程,都是經過幾次轉包,最后由沒有資質和經驗的個體戶承包。
2.拆除工程擅自開工
多數建筑拆除工程沒有依法辦理施工手續,擅自開工作業。《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拆除施工組織方案,堆放、清除廢物的措施等資料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從以往事故來看,施工建設單位不按規定向有關監管部門備案的并不在少數、致使拆除工程安全監管失控。
3.施工單位冒險蠻干
拆除施工作業單位或個體承包戶法律意識淡薄,在利益驅動下,忽視安全生產投人。
在施工單位作業前,既不按規定編制專門的作業方案,也不做班前技術交底;在作業中,既不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也不指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任由工人違章冒險施工。如蓬安縣周口中學學生公寓拆除工程坍塌事故,拆除前沒有對原房屋結構進行認真分析,未編制任何拆除方案,作業時發生拆除順序錯誤,導致橫墻整體垮塌,造成7人死亡, 6人受傷的重大傷亡事故。
4.人員安全意識淡淺、安全生產技能缺乏
據調查,當前,建筑工程項目不論由具有多高資質的施工企業中標,基本是由在勞務市場招聘來的農民工施工作業。這些人員沒有經過基本的安全培訓,不了解或不熟悉安全規范和操作規程,對拆除危房施工作業的危險性認識不足,又因缺乏管理,違章作業現象得不到及時糾正和制止,事故隱患未能及時發現和整改,這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5.不落實,監管失控
有關部門沒有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要么責任不落實,要么監管不到位,致使拆除工程的監管失控。如:蓬安縣周口中學學生公寓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個別職能部門監管缺位;建設單位未指派專人負責危房拆除工程的現場監管;蓬安縣教育主管部門未監督學校依法發包和申報備案,導致失去有效監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未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施工行為,未對轄區內的危房、舊房改造工程進行全面普查,未掌握房屋拆除工程動態,未督促房屋所有權人在實施房屋拆除施工前依法申報,并對拆除施工方案的實施進行跟蹤監督管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建筑拆除工程事故頻發原因,希望大家能夠重視拆除施工安全問題,盡量避免安全事故的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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